铁路公安提醒:防身电棍禁止过安检,携带者将依法处理

作者:匿名   2025-12-01 15:24:31


以为是普通防身工具,没想到不仅被没收,还被拘留了!” 近日,德州东站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携带电击器案件,旅客苑某因将超市购买的电击器藏在背包中准备乘车,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、罚款 200 元的处罚。铁路公安部门特别强调,防身电棍属于明确禁止携带的管制器具,任何企图携带进站的行为都将依法处理。

 

在铁路安检现场,类似的案例屡见不鲜。海安火车站曾查获一名安徽籍旅客,其背包内竟藏有 8 个电击器,该旅客自称想带回家给孩子当玩具,还辩解 “不会伤人”。无独有偶,常德火车站民警在春运期间发现一名神色紧张的男子,从其棉衣内兜搜出电警棍、手铐等警用装备,该男子原计划将这些物品带到广州贩卖,最终被行政拘留 15 天。这些案例中的携带者都因对法规不了解付出了沉重代价。

很多旅客疑惑:“防身电棍只是用来自我保护,为何不能携带?” 根据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《铁路旅客禁止、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》,电击器与警棍、催泪器等一同被列为管制器具,明确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。铁路公安民警解释,普通防身电棍电压可达数万伏,即便宣称 “非致命”,也可能造成人体电击伤、意识丧失等严重后果,在人员密集的车站和列车上,一旦意外触发或被滥用,极易引发踩踏、恐慌等次生事故。

更关键的是,携带此类物品已触犯法律红线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,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也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若携带数量较大或存在贩卖意图,还可能构成 “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”,面临刑事处罚。此前法律快车公布的案例显示,非法购买 10 把电击器准备出售的当事人,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
那么安检时如何查出这些违禁品?铁路安检采用 “X 光机初检 + 人工复检 + 手持查危仪补检” 的三重防线。电击器因含有电池、金属电极等部件,在 X 光机下会呈现明显的特征性影像,安检员能瞬间识别。对于疑似藏匿的情况,民警还会使用手持查危仪进行全身巡检,任何隐蔽携带的企图都难以得逞。

 

查获违禁品后,处置流程有着严格规范。安检人员发现电击器等管制器具后,会立即交由铁路公安处理,物品当场收缴,携带者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。这些收缴的电击器会由公安部门集中保存,保存期限通常为六个月至一年,逾期后将在监管下统一销毁,销毁过程需全程核查清点,确保合规。值得注意的是,此类违禁品既不能由送站人员带回,也无法办理暂存,只能依法没收。

 

铁路公安特别提醒,部分旅客存在 “网购的‘迷你防身器’不算违禁品” 的误区,实则只要具备电击功能,无论尺寸大小,均属于管制器具。还有家长将电击器当作玩具给孩子,不仅违反规定,更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意外伤害。若不慎误带,正确做法是主动向安检人员说明并交出,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藏匿。


针对旅客的防身需求,铁路公安推荐了合规方案:可携带含有辣椒素的喷雾(容量不超过 100 毫升)、防狼报警器等非管制物品。这些物品既能起到防身作用,又符合铁路安全规定。出行前,旅客还可通过 12306 官网查询《铁路旅客禁止、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》,或拨打车站服务热线咨询,避免因误带违禁品影响行程。

 

铁路运输安全需要全民共建。铁路公安呼吁,广大旅客应主动学习安全法规,自觉抵制违禁品。车站也将通过广播、电子屏、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普及规定,筑牢铁路安全防线。记住:真正的安全源于对规则的遵守,而非携带违禁器具的 “自我保护”。